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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和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鲁环字〔2022〕32号)文件要求,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(双有企业),按要求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
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聊城市西郊聊堂路39号,东距聊城火车站3千米。主营业务为发电和供热。
2021年末我公司资产总额27.14亿元,其中流动资产9.04亿元;负债总额22.55亿元,其中流动负债19.09亿元;所有者权益4.59亿元。资产负债率为83.09%。
电厂始建于1988年,先后建设1-8号机组(其中1-4号机组已关停拆除),现运行四台机组,总装机容量940MW。其中5、6号机组为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超高压、一次中间再热、双缸、双排汽汽轮机,单机容量140MW,分别于2003年5月和2003年10月投产发电,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供热需求,分别于2013年11月和2016年11月,完成了高背压供热改造;7、8号机组为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亚临界、一次中间再热、双缸、双排汽汽轮机,单机容量330MW,分别于2006年1月和2006年10月投产发电。
我厂主营业务为发电及供热,截止2021年底,我厂供热覆盖面积约3061万平方米,占聊城市供热面积的80%,是聊城市主要的热电企业之一。厂内现有供热首站一座(一期、二期已投入运行,三期正在建设),当前首站设计供热能力2700万平方米,其中5、6号机组采用高背压供热方式,7、8号机组采用抽汽供热方式。2020年11月份,7号机组完成低压缸零出力改造。三期供热首站第一批建设工作已完成,新增供热能力715万平方米。#5、6、7、8机组均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,污染物排放优于国家超低排放标准。同时,近年来通过实施动力设备变频改造、小油枪点火技术改造、高背压供热改造、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改造、汽动循环泵改造等工作,有力提高了节能管理水平。华能聊城热电厂近年来以企业管理体系创建为载体,以全方面对标为抓手,以转作风、强素质为保证,夯基础,强管理,上水平,不断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,为节约环保型燃煤电厂目标而努力奋斗。
2016年底,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完成四台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,其中,2×435t/h+2×140MW背压式式汽轮发电机组(5、6号)机采用的为低氮燃烧+SCR脱硝装置,电-袋组合除尘+尾部湿式除尘器、石灰石—石膏湿法双塔双循环脱硫,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要求:烟尘≤5mg/m3、二氧化硫≤35mg/m3、氮氧化物≤50mg/m3要求。2×1025t/h+2×3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(7、8号)机采用的为低氮燃烧+SCR脱硝装置,双室六电场静电+尾部湿式除尘器、石灰石—石膏湿法双塔双循环脱硫,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要求:烟尘≤5mg/m3、二氧化硫≤35mg/m3、氨氧化物≤50mg/m3要求。
公司与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,正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现按照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、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》进行信息公开。
一、2021年原辅料使用情况
名称 | 数量 | 单位 |
原煤 | 1803392 | 吨 |
水 | 576.1 | 万吨 |
HCl | 379.7 | 吨 |
NaOH | 322.8 | 吨 |
石灰石 | 24622 | 吨 |
二、企业三废排放情况
废气:锅炉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烟尘。公司脱硫采用“石灰-石膏法脱硫工艺”(二级),7、8号锅炉除尘采用静电除尘,5、6号锅炉除尘采用电袋除尘,最后经过湿式除尘器。锅炉废气经过脱硫和除尘后通过210m(5、6号锅炉)和240m(7、8号锅炉)高的烟囱排入大气。
固废:固体废物主要是煤粉在炉膛内燃烧后生成炉渣、粉煤灰以及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,公司采用灰渣分除方式,除渣系统采用湿除渣方式。飞灰经电除尘器除灰后,采用正压气力输灰至灰库。公司的锅炉灰渣和脱硫石膏,全部外销进行综合利用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。
三、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,并通过了环保部门的备案。备案编号:371502-2020-050-11。公司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,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