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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清洁生产对污水排放方式的要求

浏览:6 次 发布时间:2025-09-02

烟台清洁生产旨在从源头减少污染产生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对污水排放方式提出了严格且细致的要求,以推动生产过程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。

源头减量与分类收集:

烟台清洁生产强调在生产源头控制污水产生量。企业需优化生产工艺,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,降低生产用水量,从而减少污水排放。同时,要对污水进行分类收集,根据污水性质(如含油、含重金属、含酸碱等)设置不同的收集管道和容器,避免不同性质的污水混合,为后续的针对性处理创造条件,提高处理效率和效果。

过程控制与循环利用:

在生产过程中,要建立严格的污水排放监控体系,实时监测污水的水质、水量等参数,确保污水排放符合相关标准。鼓励企业实施污水循环利用,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生产环节,如冷却、冲洗等,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,减少新鲜水取用量和污水排放量。例如,一些钢铁企业将经过深度处理的废水用于高炉冲渣,实现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。

达标排放与生态友好:

经过处理后的污水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。企业应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,确保污水中的污染物得到有效去除。此外,污水排放方式应尽量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,避免集中排放对受纳水体造成冲击。烟台清洁生产建议可采用分散式、小流量的排放方式,或者将处理后的污水用于生态补水、绿化灌溉等,实现污水的资源化利用,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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